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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除“顽疾”

——自治区十届纪委工作回望系列综述之二
  □王慧

  一场煤炭反腐风暴,铁腕“倒查20年”,涤荡“黑金污垢”,清除涉煤腐败“毒瘤”。

  三轮次“大清扫”,亮剑基层“微腐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基层政治生态。1000多个日夜,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年来,自治区十届纪委团结带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重点,精准监督,系统施治,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多个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清除污染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腐败“毒瘤”,革除阻碍改革发展的积弊沉疴,推动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以“倒查20年” 清除涉煤腐败“毒瘤”

  内蒙古是全国煤炭产量最大的省区,12个盟市中11个有煤矿。一段时期以来,在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获取、倒卖、配置煤炭资源等违规违法问题也不断滋生蔓延,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涉煤腐败成为自治区政治生态最大的“毒瘤”。2020年2月28日,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当晚,自治区纪委监委就对外发布集中受理自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领域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一场“倒查20”年的煤炭资源领域反腐风暴就此开启。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启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巡视巡察,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紧盯规划立项、投资审核等多个重点环节,开始对2000年以来涉煤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同时运用大数据对全区139万余名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涉煤信息进行比对分析。

  乌金蒙垢,必须重拳出击。随着专项整治逐步深入,一大批“煤老虎”“黑金硕鼠”现出原形,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杜学军,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内蒙古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声落马,以“N连发”集中公布审查调查信息,释放出煤腐必惩、煤贪必肃、煤恶必尽的强烈信号。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7名干部主动投案。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涉煤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2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0人,组织处理966人,移送司法机关129人,追责问责16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

  在重拳惩治“煤老虎”的同时,针对涉煤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治理能力。同步督促全区清理出国企改制、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违规违法政策文件67件,执行类文件2542件,出台政策法规文件121件,全面查堵、修复制度漏洞。“经过一年多集中整治,全区涉煤腐败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治,煤炭资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政治生态实现净化修复,良好社会效应逐渐形成,有力强化了党的领导,加强了党的建设,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大清扫”治理基层“微腐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一面题为“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解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锦旗背后却是一个关于“微腐败”大清扫的暖心故事。2004年修建110省道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格尔图村土地被征收,因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征地补偿款,村里150余名村民利益受损,事情久拖不决。“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承办此案的赛罕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案件进行精准查办后,强化跟踪督办。经反复上门征求村民意见,多方协调职能部门,提出了合理解决方案,并对解决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沉积多年的信访难题得以解决,事后村民代表高兴地把锦旗送到了赛罕区纪委监委干部手中。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一把手”挂帅推动跟进,包案督办。各盟市、旗县(市、区)对重点信访件“上提一级”办理,并采用末端工作法“下沉一线”督导解决问题。对信访量较大的重点地区,自治区包案领导到一线直接走访群众,“蹲点式”指导督办。“通过点对点包联、包村,实地评估、案件评查等方式确保跟踪督导检查全覆盖,切实推动‘大清扫’取得实效。”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三轮“大清扫”行动共梳理交办信访举报10674件,办结 10038 件,其中立案2124件 ,结案20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4253人,移送司法机关159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4915.13 万元,为干部澄清正名421人,化解信访问题4070个。

  此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大棚房”问题、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清除基层政治生态“污染源”,打出“三务”公开监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严查基层贪腐、“清风干部”评选四个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破立并举、综合施治,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保障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五年来全区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94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49人,组织处理2848人。

  以“打伞破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月26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代表自治区监委作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期间,全区共接收涉“伞”问题线索13515件,办结13496件,办结率99.86%;共查处6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有61个挖出了“保护伞”,挖“伞”率96.83%;全区查处150个恶势力集团,有63个挖出“保护伞”,挖“伞”率42%。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613件,处分2121人,组织处理760人,移送司法机关238人。在惩腐打“伞”的震慑下,45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数字背后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打伞破网”工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进,2018年2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扫黑除恶“打伞破网”3年总体方案,并在历年的自治区纪委全会上专门安排部署。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点对点”“双专班”工作机制,从涉黑涉恶案件中挖掘“保护伞”问题线索。采取组团办案、模块化办案等方式,开展“打伞破网”百日攻坚战、“伞网清除”百日会战,坚决查处了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等25名涉“伞”厅局级干部,并顺“瓜”摸“藤”,以“伞”破“网”,“伞”“黑”同挖,“伞”“贪”同查,推动有关部门挖出通辽市易连峰涉黑组织等全区特大涉黑组织,并一举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据国家统计局民调显示,广大人民群众对自治区扫黑除恶满意度高达95.57%,持“赞成”态度比例达到98.55%,自治区监委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4名同志获得全国表彰。

  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打伞破网”与其他监督执法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2025人,党纪政务处分115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8人。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以有效监督打通营商环境痛点、堵点,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至10月底,全区共处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4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2人,组织处理307人,移送司法机关63人,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4批次3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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