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常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络室职能效用,借助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司法办案活动,实现“零距离”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同时,与代表委员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开展互动交流。
二是立足开放互动,主动加强宣传。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为辖区内三级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认真征求代表、委员相关意见建议,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三是专职人员联络,提升联络质效。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事务的办理,建立健全联络工作台账,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范性。以轮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会的方式,保证辖区内不同层级的代表委员有平等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机会,确保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孙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