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关于加强自治区党委班子政治建设的规定

(2021年12月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12月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发布)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区党委,描绘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美好蓝图。担负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崇高使命,完成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治区党委班子建设,着力锻造一个政治过硬、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现就加强新一届自治区党委班子政治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督办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其他常委同志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党委常委会每季度定期听取1次进展情况汇报,党委每年度集中开展1次“回头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研究涉及内蒙古全局发展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党委常委同志要带头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开展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坚定政治信仰。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从严从实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注重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党委常委同志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参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定期到高校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联系点讲党课,以上率下引领全区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排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宣传报道的规定,不搞个人作秀、包装个人政绩,更不准为个人歌功颂德、造势立威、树碑立传。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也要事先请示报告。党委常委同志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发自内心信赖组织、敬畏组织、服从组织,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反对搞帮派、小圈子、团团伙伙,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四、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基本功,党委常委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少于45天,下基层要接地气,轻车简从,了解实情,督查落实,解决问题,坚决反对作秀、哗众取宠。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完善民意调查、决策咨询等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都要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和抵制关系学、厚黑术、官场术等封建腐朽的政治文化,反对和抵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酒桌文化,带头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准则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检查,坚决反对、大力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利益化、交易化问题,大力纠治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党委常委同志要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党委其他常委同志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咬耳扯袖,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

  六、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把牢政治这个首要关口,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正确民族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头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七、提升政治本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开展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从政治上办。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形势、把握大局、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掌控风险,善于从一般事务中发现政治问题,善于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善于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把握政治逻辑,防止陷入事务主义的泥潭。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自觉在党和国家大局下审视和推进内蒙古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工作,经常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主动调整、校准、纠偏,确保不掉队、不走偏。

  八、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勇于同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一切行为作斗争,勇于同影响内蒙古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期性、普遍性、复杂性问题作斗争,以斗争赢得主动、求得突破。坚持把抓落实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重要标尺,紧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真抓实干、紧抓快干、埋头苦干,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方式,经常性深入排查各领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差距不足,有针对性地推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政策举措。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的隐患,敢于挺身而出,果断进行处置。

  九、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责任,把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作为紧迫任务,下大气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每年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评价、工作通报、失责约谈、激励表彰等制度。健全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行业领域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牵引各领域各层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加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锤炼政德,慎终如始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过紧日子。党委常委同志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高度警惕深藏于人情世故之中的利益交换、腐蚀陷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注重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严防被别有用心者“围猎”。要自觉规范同企业家的交往,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决不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新一届自治区党委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党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要把落实本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12月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发布)
~~~(2021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要闻
   第05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6版:国内新闻
   第07版:深度解读
   第08版:通辽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关于加强自治区党委班子政治建设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