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多项涉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推进医养康养结合,规范养老服务用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全链条管理制度和行政处罚措施,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和“义务”……一项项法规的出台施行,是民意的汇聚、民智的集中,是为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良法善治,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展,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发挥良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科学立法,就是要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了解客观实际,科学分析立法需求,着力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恰当确定立法项目。坚持民主立法,核心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审议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活动,广泛汇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个人的美好生活,为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