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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举行宪法宣誓

林少春领誓 和彦苓主持
1月2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少春、段志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爽等,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本报记者 袁永红 摄
  本报1月24日讯  (记者  陈春艳)1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

  本次宪法宣誓采用集体宣誓的形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新当选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少春、段志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爽及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芳、牛俊雁、史万钧、冯玉臻、刘永志、李建伟、张慧宇、阿拉坦仓、罗虎在、郑锦春、姜华进行宪法宣誓。林少春领誓,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和彦苓主持宣誓仪式。

  当天的内蒙古人民会堂气氛热烈,主席台后十面鲜艳的红旗簇拥在国徽两侧,庄严而神圣。宣誓仪式一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领誓人林少春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人一致表示,将始终铭记誓言,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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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春领誓 和彦苓主持
~~~——热烈祝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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