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蓝蓝的天上飞雄鹰,我在高岗眺望北京……”元宵佳节,伴随着乌兰牧骑志愿服务队的歌舞,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吉庆社区里各族群众欢聚一堂。
这样的温馨场景,在兴安盟随处可见。该盟是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诞生地。41个民族、141万各族儿女在兴安盟大地上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同心筑梦。2016年,该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前不久再获此殊荣。
兴安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该盟创新成立盟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创立835个覆盖盟旗乡村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大力实施城市社区“石榴籽计划”和农村牧区“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大中小学开展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守望相助理念、“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
近年来,该盟把加快高质量发展与促进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谱写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实现6个贫困旗(县、市)全部摘帽,10.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彻底撕掉贫困标签。
好消息接踵而至: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丰”,牧业年度牲畜存栏稳定在1000万头只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名全区第一……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满。
兴安盟的动人故事,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缩影。
从“齐心协力建包钢”“三千孤儿入内蒙”等历史佳话,到西气东输、北煤南运……内蒙古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2400万各族群众携手并肩、团结奋进,交出一份亮眼的答卷。
截至目前,全区69个地区和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涌现出21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34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内蒙古各族人民将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绘就民族团结壮美画卷,共建共享和谐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