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居民沙勒克江·依明家的小院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如期举行。沙勒克江·依明表示,这是自家小院里升国旗的第13年,“这份情怀、信仰、力量会一代代传承下去。”
天山雪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被称为“民族团结沃土”的塔城地区,29个民族共居一座城、共建一个家、共爱一个国,用实际行动传递着民族团结之情。
上世纪50年代,新疆农民库尔班·吐鲁木为表达翻身得解放的感恩之情,多次想“骑着毛驴上北京看望毛主席”,后来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人们亲切地称他“库尔班大叔”。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给库尔班大叔的后人回信,勉励他们像库尔班大叔那样,同乡亲们一道,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模范。
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一直印在库尔班大叔后人的心中,也印在了全疆各族群众的心中。
塔城地区乌苏市九间楼乡詹家村有一张摇床,40多年间在27个各族家庭之间传借,30个娃娃曾在这张摇床里酣眠。村民海拉提·托依百克和周连龙都用过这张摇床,他俩不仅是邻居,还是好兄弟。“多年来,村里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扶持、互相照应,就像共用摇床一样,亲如一家。”周连龙说。
在塔城市阿西尔达斡尔族乡库尔托别村,村民刘拾三家的院墙上挂着的“石榴牌”引人瞩目。“石榴牌”上有“民族团结好家庭”字样,上面画着5个小石榴,代表着这个家庭成员来自5个不同民族。“我是达斡尔族,家里还有汉族、蒙古族、侗族、俄罗斯族。过年过节孩子们回来聚在一起,各显身手做一桌子各民族特色菜,载歌载舞特别热闹。”刘拾三笑着说。
截至2021年底,塔城地区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县(市)7个、示范单位9个,复验及新命名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796个,打造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8个。2022年1月,塔城地区、乌苏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第一小学,再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单位。
民族团结如空气和阳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引领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