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团结和谐,则国家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反之,则国家衰败、社会动荡、人民遭殃。党中央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着眼于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我们要时刻牢记嘱托,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切实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做到该做的工作要坚决有力推进,不能做的事情要旗帜鲜明抵制,坚决同一切动摇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言行作斗争,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区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正确处理中华文化和本民族文化的关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文化基础。积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内蒙古是边疆民族地区,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上担负着重大责任。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政策保障要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夯实基层民族团结基础,推进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区各族干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只要是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就要多做,并且要做深做细做实;只要是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情坚决不做。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