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截至4月12日,已对41家矿山责令停产整顿,正在对3家企业履行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程序;对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将2家矿山企业移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正在提请将另外5家矿山移出名录。同时,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梳理、大起底,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目前,正在按照“一点一策、一企一策、一矿一策”的要求,加快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依法科学整改问题,全面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扎实做好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包联机制,加强统筹调度,落实督办措施,一个一个案件盯,一个一个问题治,确保整改见效、群众满意。截至4月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巴彦淖尔市信访案件17批次5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3件。目前,前10批次28个案件均按时上报自治区审核,其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7件,未办结17件,正在核实调查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