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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七批11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本报4月30日讯  (记者  帅政)3月26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区举报案件33批共2825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已对第二十七批11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48件、阶段性办结44件、未办结27件,责令整改12家,立案处罚6件,罚款金额36.55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2人,问责4人。

  截至4月29日,全区已对第1-27批230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40件、阶段性办结807件、未办结562件,责令整改840家,立案处罚121家,罚款金额869.4198万元,立案侦查43宗,刑事拘留13人,约谈73人,问责7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第二十七批部分案件办理的详细情况见第6版)

  第二十七批全部案件的办理情况请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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