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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放首批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资金2.07亿元

  本报5月2日讯 (记者  梅刚)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及时给企业纾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4月28日至29日,自治区人社厅为首批6723户企业先行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07亿元,惠及职工35.77万人。

  据了解,为加快推动稳岗返还政策落地,自治区人社厅通过数据比对,筛查出所有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并全部实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会同自治区财政部门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权限全部下放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简化系统审核权限,实行参保地经办机构初审、复审、终审的审核流程,大幅减少了审核环节。取得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的数据支持,统一筛查剔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有效缩短审核时间。为确保“五一”劳动节前及时发放资金,各盟市将稳岗返还公示期缩短为3天,拨付时限缩短至7天,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实行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日调度机制,每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导各盟市紧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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