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自治区妇联组织发挥优势,在工作中摸排救助线索,发现符合条件的线索随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自治区检察机关针对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此外,按照通知,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也可以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据了解,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将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决定支付救助金的,综合考虑困难妇女家庭的实际情况,就高确定救助金;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救助对象,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对受到不法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采取先行救助方式,确保救助及时。活动将于今年年底结束,通过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帮扶力度,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