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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为保护岩画发声

  □本报记者  郝佳丽

  “岩画保护的整改工作初见成效,检察机关将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决定是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将持续跟进岩画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努力让岩画存下来、‘活’起来。”近日,在开展岩画保护实地核查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检察官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沟通岩画保护工作。

  岩画被称为“北方民族的历史画卷”,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阿拉善南部地区岩画分布广、数量多,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检察官在履职中了解到,岩画存在被破坏、挖掘、撬盗等情况,该院遂及时成立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了无人机取证等初查工作。

  经过调查,工作组发现岩画保护区未设置无线网络监控、保护标志牌、网围栏等设施,人、畜均可随意攀爬接触岩画本体,现场存在人为刻画、拓印的痕迹,大量岩画存在被持续破坏的现象。

  2021年12月1日,该院对此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2月20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向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加大对岩画保护基础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的投入,积极开展岩画保护规划、项目申报、文物执法,建立岩画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监管部门成立岩画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岩画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与毗邻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文物保护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岩画保护协作配合工作。

  经过进一步普查,监管部门在阿拉善南部地区新发现岩画100余幅,单体画面500余幅。对此,监管部门建立岩画数据库,在岩画重点保护区域设立岩画保护和岩画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实施精品岩画围封保护,购置无人机开展定期巡查。监管部门还采取一周一报的形式向检察机关通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岩画保护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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