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增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坚持补助资金与退税减税降费规模相匹配,对留抵退税占财力比重过高的旗县提高补助比例,并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新增盟市旗县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旗县财力补助等资金211.4亿元,确保盟市旗县有足额资金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二是增加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自治区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向困难地区倾斜,今年向各地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40.3亿元。
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在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将补助金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