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生活在阴山地区的民族主要有突厥、回纥、薛延陀以及从中原内地迁移而来的汉族等。这些民族在阴山地区生产、生活,相互交流、交往,最终融汇,对祖国北部边疆的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
隋唐时期,阴山地区主要有东突厥和后突厥活动。隋唐两朝对突厥采取了和亲政策,将公主嫁给突厥可汗作为哈屯。这个时期,中原王朝与东突厥和后突厥的和亲先后达十多次,每一次和亲都是两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公主作为中原王朝“皇权”的延伸,出嫁时既带中原地区的书籍、工艺品、丝绸等,同时也将侍卫、丫鬟、仆人、工匠等随从人员带入阴山地区。突厥人向这些人学习和了解中原地区语言文字、儒学、宗教、风俗习惯、艺术、科学技术及礼仪制度等。公主及随从人员在突厥生活的过程中学习突厥语、穿胡服、吃胡食、听胡乐,适应突厥的风俗、饮食、居住等习惯。两个民族的文化逐渐渗透交融。
隋唐两朝与活动于阴山地区的突厥、回纥等少数民族,以进贡、赏赐、互市、遣使和纳聘礼等方式进行经济交流。其中既有官方贸易,也有民间交换,但还是以官方为主。如隋开元七年,突厥沙钵略可汗病逝,隋朝废朝三日,派遣太常卿前往吊祭,并赐物五千段。次年,突厥部落大人相率遣使贡马万匹、羊二万只、驼牛各五百头,并边界设市,与中原贸易。隋大野三年,隋炀帝出塞至榆林(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突厥启民可汗和义成公主来到行宫,先后献马三千匹,隋炀帝回赠帛二十万段。唐中宗时期,唐朝开放西受降城(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奋斗村),作为与突厥互市的场所。此后突厥每年卖给唐朝大批的牲畜,特别是马匹成千上万,而唐朝则换给突厥大量的布帛和丝织品。这充分说明了北方少数民族与隋唐两朝和平共处,同时以各种形式不断交往与交流,这也有利于阴山地区各民族的生活安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隋唐时期,突厥、薛延陀等民族不断南迁归附中原王朝,阴山地区统一于隋唐两朝。为建设北部边疆,隋唐两朝在这里筑城或设置郡县、府州等,妥善安置前来归附的突厥、回纥等各族首领及其部众。如隋开皇四年,东突厥沙钵略可汗率部众前来归附,隋朝将他们安置在呼和浩特西北的白道川一带,并提供衣物和粮食。后突利可汗朝贡,隋文帝大喜,册封为意利珍豆启民可汗,先后在今清水河县、呼和浩特市南、山西大同市南筑大利、金河、定襄等城,供其居住。隋朝在阴山地区采取了“双规制”,一是在旧有行政建制的基础上,设立郡、县二级行政机构进行管理,如五原、朔方、榆林、定襄等郡;二是对附隋的突厥人采取宗藩关系的管理方式,其人其事由突厥可汗和贵族管理。唐朝建立后设府州来管理居住和活动在阴山地域的少数民族。如唐贞观年间,约有十万突厥人归附,唐朝统治者对他们十分优待,把他们安置在河套以南,自幽州到灵州(今北京到宁夏灵武县一带)设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唐朝还将颉利可汗统治地区(漠南地区)分为六州,置定襄都督府和云中都督府,分别任用突厥贵族为都督,按照他们原来的生活习惯进行统治。同时还妥善处理死在漠南荒野上的突厥人,以华夏传统方式安葬,加以祭奠。这保障了阴山地区的社会安定,进一步促进了突厥和中原王朝的经济发展。在中原王朝的扶持下,突厥民众生活安定,畜牧业生产得到发展。突厥族人在经济上、文化上更接近相对发达的中原地区,缩短了相互间来往和交流的空间与距离,为突厥人最终接受中原地区先进文化,以及中原地区吸收游牧文化的优秀成分,提供了有利的基础。
北方少数民族南迁的同时大量的汉族民众流入了阴山地区。各民族人民在这片土地上杂居或毗邻而居,相互通婚、相互影响,不断交往交流,促进了民族交融。如隋末唐初,中原战乱,大量的汉族民众为了躲避战乱,纷纷北上,涌入阴山地区,与突厥等各民族杂居。这些人中除大量的农民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读书人。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优秀的中原文化,对阴山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了贡献。
隋唐时期,生活在阴山地区的各民族杂居相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既提高了阴山地区的经济水平,又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
(作者系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