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怎么改?
——普通高考不分文理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我区本次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按不同考生类型分为不同的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怎么考?
——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构成实行“3+1+2”模式
“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构成实行“3+1+2”模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主要有5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尊重学生的选择,挖掘学生的特长,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考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以及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相比较而言,新模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为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更多选择机会。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四是考试分值和计入总成绩的方式不同。“3+1+2”模式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的物理、历史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均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传统文理分科的总成绩则全部以卷面分计入统一高考成绩。
五是命题主体不同。“3+1+2”模式下,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1+2”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我区传统的文理分科则全部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怎么招?
——2025年起采取“两依据、一参考”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在招生录取方面,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一参考”是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考试成绩相同时,高校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目前,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日常表现实行写实性记录,一经确认公示不能更改,确保公平公正。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