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是自治区唯一合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治区要素市场建设核心机构,属于特定功能类区属国有企业。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规范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信息化支撑、全要素交易”的集团定位,突出国有企业政治功能,打造阳光交易和采购平台,助力自治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筑“不能腐”的机制和屏障,为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坚持“规范+创新”双轮驱动,建设完成覆盖全区所有盟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服务体系,倾力构建多个专业领域子平台,形成自治区最大的资产、资源、权益项目库,项目类别涵盖:企业股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权益,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抵债资产和债权权益,特许经营权和文化旅游体育资源,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农村牧区产权等资源性产权,温室气体排放权等环境能源权益等30余类交易品种,招标采购类型也扩展至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形成能够为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全社会所有的产权交易流转提供专业、便捷、高效服务平台。中心将服务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确定为战略发展目标,已成为自治区乃至国内领先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资源要素流转配置平台。
三年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各类资源、资产交易业务10660宗,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超43亿元,平均增值率18%;完成招标采购业务17785宗,为国有企业降本节资41亿元,平均节资率达20%以上。
党建领航: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以“最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经营发展、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中心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三项监督”台账,大力推动“清风产权”建设。积极推进党建和经营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公司治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心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近3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企业活力和效益不断提升,交易额年均递增53.19%,利润总额年均递增25.3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79.38%,连续3年获评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
规范运营:
确保国有资产阳光、高效配置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始终将“规范”作为生命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化、阳光化开展各类交易业务。中心依法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和自治区相关厅局授予的多项资源和资产要素交易资质,承担各类产权的规范流转和保值增值职责;通过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厅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成为自治区权益类交易场所“白名单”中唯一的产权交易机构;牵头建设和使用的产权交易系统直接与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委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监测系统实时对接,确保交易全程受控和依法合规;经标准化主管机构授权,制订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立和完善了自治区地方产权交易行业标准体系;陆续制定和修订各类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共83项,合同范本32种,制订从业禁令20项,形成阳光、公开、透明的制度体系与市场文化;坚持全媒体信息披露,通过阳光公开的交易方式,让国有资产在产权大市场中充分展现价格,挖掘投资人。中心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违法违规操作,得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专业深耕:
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丰富业务品种和扩大服务领域的同时,特别注重精耕细作,积极响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市场化建设等各方面需求,建设专业化子平台。搭建自治区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有效防范企业招标采购中的内外串通和利益输送,实现规范采购和降本节资,近3年累计完成采购项目金额405亿元,平均节资率达20%;搭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发布和服务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混改项目超百宗;搭建处僵治困服务平台,推动区属全部僵尸企业进场挂牌,盘活政府和国有企业存量资产近15亿元;搭建市场化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盘活金融抵贷抵债和不良债权,累计成交金额超120亿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处置、出租提供优质服务,其中仅高校招租类项目平均增值率就高达98.69%;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面向“三农”“三牧”提供交易服务,累计挂牌涉农项目超4000宗,规范有序盘活耕地面积达60万亩;搭建以煤炭产能指标交易为主的各类产能指标配置平台,成交煤炭产能指标1000多万吨,成交金额超7亿元;搭建文化旅游体育产权交易平台,签约成为“十四冬”产权交易服务商;搭建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平台,2020年完成自治区首宗VCS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已陆续完成12宗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累计成交碳汇超100万吨;2022年搭建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平台,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短时间内已成交多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此外,还搭建了大数据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平台、民营业务交易平台等,逐步形成大产权、全要素交易格局,扎实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优化服务:
打造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模式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坚持诚信是服务之本,规范是生存之魂的理念,用优质诚信的服务取信于交易主体,得到了监管部门和交易各方的认可。按要求入驻自治区和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产权交易业务职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准,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发挥自身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向全社会公开“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承诺,并通过全流程线上操作,争取“让数据多跑路,让客户少跑腿”,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服务环境,在交易场所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从转让申请、受让登记到开票结算、金融服务,建立了覆盖交易全流程的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通过持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的国资窗口服务形象。
回馈社会:
彰显国有企业责任和担当
2020至2021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上缴税金近亿元,连续获得纳税A级企业称号;全面服务自治区消费帮扶,倾力搭建销售扶贫产品的线上“农特商城”+线下“集中展销采购中心”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全民参与的消费帮扶新局面,累计销售扶贫产品总金额5900万元,帮助近千户带贫企业和农户实现脱贫;主动提出“降低制度性收费”措施,先后3次修订收费管理办法,降低收费标准,对各类服务主体降费让利;开展“警民共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累计开展志愿活动1000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主动联系所属房产租户减免房租,帮助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助企纾困、渡过难关;向内蒙古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支援武汉的医护人员捐款,送去疫情防控用品,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尽责有为:
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2年4月1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将产权交易市场定位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市场设施,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面对党和国家赋予的新职责新使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迅速行动,深入研讨《意见》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对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同时,积极与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逐项落实工作举措,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自治区要素市场体系的升级发展贡献产权力量。
纵横正有凌云笔,风好恰是扬帆时!站在新起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要素资源市场的建设者,将全力投身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双循环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中,深耕盘活国有资产,精心打造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的阳光服务平台,全力构建立足自治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流转平台,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党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