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按照我区的发展规划,到2035年,自治区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为此,“十四五”期间至2035年,我区敲定奋起直追的发展目标与路径。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要素实现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基本消除城乡发展二元结构;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实现有机融合。
城镇布局更加优化——全面形成“多中心带动、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呼包鄂乌城市群进入成熟期,力争呼和浩特进入Ⅰ型大城市行列,呼和浩特都市圈基本建成;呼包鄂榆城市群建成面向俄蒙、服务全国、开放包容、城市协同、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群,赤峰、通辽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基本建成,成为带动自治区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平台;不断加强城市间联系协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实现协调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全面开展新型城市建设——不断提高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水平,逐步建成覆盖城镇全体居民的无差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城镇生活更加美好;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镇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现代时尚文化更加丰富,城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建成一批人文城镇,设市城市全部建成文明城市。
全面优化城镇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不断激发城镇创新活力,城镇实现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城镇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生态文明深入人心,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低碳城市全面建成,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城镇发展实现绿色转型。
健全现代化城镇安全体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发展安全保障能力更加有力,所有城市建成韧性城市;全面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所有城市建成智能城市。
推动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内蒙古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