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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编定选”让社区干部工作有奔头

  □本报记者  宋爽

  “市里出台了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选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办法,这对我们常年工作在基层一线的社区干部来说是一针‘强心剂’。”谈起“专编定选”工作,赤峰市巴林右旗赛罕街道山丹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彦伟满怀憧憬。

  “专编定选”是赤峰市深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之一。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为进一步树立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工作导向,提高社区工作岗位吸引力,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近日,在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选树“双十佳”示范典型的基础上,赤峰市委组织部、编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赤峰市定期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实行单独列编、择优比选、定向使用、常态补充,每两年拿出部分事业编制开展1次定向选聘。今年,共从各旗县区统筹调剂出19个专项事业编制。

  “开展‘专编定选’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探索形成社区工作者职业晋升长效机制,帮助长年工作在基层一线的社区干部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工作有奔头。”赤峰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赤峰市通过宽标准、严程序,让好政策惠及大多数人才。在选聘资格条件上,将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将任职年限放宽至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在公平稳妥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对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在审核把关上,任何时候发现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选,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全方面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牢牢把住选聘人选入口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此外,定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是为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需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每年由街道党工委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居民满意度等确定考核等次,通过强监管、重考评,让聘用人员“有位”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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