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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还草原苍茫静谧

  锡林郭勒盟自然禀赋得天独厚,矿产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煤电基地。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国际生物圈监测体系的自然保护区,我国建立的第一个草原类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野生种子植物达1200多种,各类野生动物260余种,是我国草原类型复杂、保存较为完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在温带草原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草原。

  曾经的锡林郭勒盟开启了以能源为主的产业发展,“抓经济、抓工业、抓项目”集中上了一批露天煤矿和非煤矿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生态环境压力。

  2016年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67家工矿企业。2018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再次提出要求。锡林郭勒盟持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工作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67家工矿企业、69个采矿权全部关闭退出,退出比例达100%。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以问题整改还草原绿意盎然。

  面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内蒙古高位推动,锡林郭勒盟委、行署坚持依法关停、有序退出,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全盟形成推动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保证了保护区工矿企业取缔、关闭、补偿、退出等各环节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对小散矿山矿业权期满不再延续,力争到2023年将所有在期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实现‘绿则存,不绿则退’。”这是锡林郭勒盟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坚决态度和郑重承诺。

  作为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家工矿企业,锡林浩特跃进(全乐)砖厂2016年启动生态修复治理,2017年砖厂踪迹全无,恢复平整的土地与草地融为一体,通往厂区旧址的山路上已焕发出勃勃生机、一片绿意。

  同样处在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位于锡林浩特市西南方向约36公里处的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矿区面积11.53平方公里。体量巨大,厂房、车间等房屋建筑近1.58万平方米、在厂职工300余人。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地企双方思想高度契合,携手聚合力、解难题,2019年企业注销了采矿许可证并开始拆除治理,2020年完成全部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胜利西三矿作为锡林郭勒盟锡林热电厂一期、锡林热源厂、锡盟—山东特高压锡林热电厂二期的配套煤矿,属于煤、电、热一体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9月2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该矿开展督察。2020年11月下旬,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提出矿区存在违规建设、现场管理混乱、生态修复滞后、污染防治不力四方面问题。针对问题,从内蒙古自治区到锡林郭勒盟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整改,细化52项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线路图,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压茬推进。2021年12月底,企业四大类18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标志着胜利西三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胜利收官。

  这只是锡林郭勒盟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的“缩影”。2019年,锡林郭勒盟投入资金1.27亿元,启动实施了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治理国家试点及自治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80万亩。坚持“绿则存、不绿则退”,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仅2021年,锡林郭勒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累计投入达16.1亿元,完成治理面积55.75平方公里。

  坚守战略定位,保持战略定力,探索草原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草原是锡林郭勒最大的资产,绿色是锡林郭勒最亮丽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锡林郭勒最大的责任和潜力,保护好这片草原是锡林郭勒人民的头等大事,也是最大的政治责任。锡林郭勒盟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战略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全力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锡林郭勒盟下定决心不走老路,以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为重点,将64.18%的盟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草原、森林、湿地、水域等重要生态资源区全部纳入红线管控,意味着凡征占用重要生态资源区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必须与生态红线相衔接,必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一致,做到项目源头把控,全程监督,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坚决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不再在草原生态红线内开口子新上矿山开发项目,对小散矿山矿业权期满不再延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深入推进矿山复垦绿化。健全绿色矿山规划体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加强生产矿山达标建设,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逐步退出市场。将绿色矿山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认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取料点地质环境修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牢固树立,彰显出锡林郭勒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四个层面设计,进一步完善保护草原生态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为发展保驾护航,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利用建设,促进全盟草原生态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生态环境管理逐步迈入了规范化轨道。建立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并制定了具体的督查考评方案,明确了土地草牧场征占使用、草原植被、林地湿地、空气质量、水质达标、自然区保护等6个方面28项具体考核指标,对地方党委政府和责任单位实施评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锡林郭勒盟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遵循植被生长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治理重度退化草原区,提前干预中度和轻度退化草原区,以科学的态度修复治理退化沙化草原,草原生态治理成效明显。

  “把该退的退下来、超载的减下来,实现保护草原生态与增加牧民收入双赢。”锡林郭勒盟建立完善的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草场流转、集体林权等项制度,推进畜种改良,提高畜牧业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实现活畜加工基本不出盟,形成龙头加基地的生产模式。2011—2021年全盟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46.19%、产量58.82公斤/亩,较2000—2010年的平均值分别提高5.85个百分点和19.24公斤/亩,草原生态持续恢复好转。

  实践证明,锡林郭勒草原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而是如何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是关键。数年的努力,有效地缓解了草原压力,使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趋于稳定,重现沃野千里的生态美景。天蓝,云白,草绿,水清,锡林郭勒草原正以蓬勃生机、绚丽多彩,向世人展示着一幅美丽迷人的生态画卷。

  (杨爱群 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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