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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目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

  共同富裕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既要“仓廪实衣食足”,也要“知礼节知荣辱”

  □樊继达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梦想和追求,也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这一重要论断,吹响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冲锋号”,也为我们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指明了方向。

  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只有做大“蛋糕”,才能分好“蛋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首要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大经济“蛋糕”。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让各类生产要素都参与市场分配,最大化发挥市场作用。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要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推动国有经济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发挥其“大国顶梁柱”作用,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结合自身实际,集中打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一是要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这是调动民营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性的重要保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是要着力打造法治化、规范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对标一流、学习一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不断增强风险预判性和政策前瞻性,防止政策叠加带来的“合成谬误”。

  完善有助于推进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初次分配对于最终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给予劳动和技术等更多倾斜与引导,激励引导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创新创业富裕起来。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探索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及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劫富济贫”,是“先富”带动“后富”的过程。针对先富起来的群体,需要有明确的制度政策稳定预期,在顶层设计上出真招、出实招。

  再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应兼顾处理好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关系,既促进公平,又考虑效率。通过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更好发挥收入调节功能。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加大对低收入者的支持与帮扶,更好地发挥兜底“提低”作用。不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第三次分配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补充,对促进共同富裕有一定的助力作用。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强化思想引领,引导企业家正确认识企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建立激励企业家投入慈善的透明机制,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

  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目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并不完全由收入水平及其差距所决定, 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高低与否同样有着重要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机衔接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普惠化到均等化、再到优质化,形成高质量经济发展与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双轮驱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共生共融。统筹做好就业、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精准识别不同区域、人群、年龄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从“大水漫灌”迈向“精准滴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优质有效。以标准化保障人人享有同等同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知实现共同富裕的速度与温度。

  与城市相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面临更多挑战。如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足,农村学龄人口减少导致的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质量不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仍存在入学难问题等。要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补齐教育短板,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城镇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城镇学校扩容,改善乡村学校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在学校之间真正流动起来,探索建立信息化手段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大程度上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就业服务方面,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体子女受教育水平。不断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

  推进共同富裕必须重视精神生活富裕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共同富裕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既要“仓廪实衣食足”,也要“知礼节知荣辱”。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衡量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括精神生活,只有物质生活的富裕,没有精神生活的富裕,不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

  近年来,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正能量、主旋律突出,对于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发挥了正面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供给相对不足,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大短板。

  新征程上,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供给质量,促进人民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瞄准家庭结构、城乡结构、数字和网络社会、人群流动、新就业群体等社会结构根本性的变化,对精神文化生活进行系统性重建。重视精神生活供给方法,大力发掘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学习载体,着力打通理论到达群众“最后一公里”,传播主流思想,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不同人群的切入点,分人群、分阶段、分层次供给,体现精细化、精准化,满足不同群体的精神需要。注重发挥典型引导带动作用,塑造更多的平民英雄、身边典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开展丰富多彩、贴近民生的文化惠民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大力弘扬时代楷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摒弃“等靠要”思想,破除不良风俗和陈规陋习,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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