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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

  本报12月1日讯  (记者  高慧)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新一批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区包头名列其中,名称为“中国(包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鄂尔多斯、包头5个城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自治区商务厅及各综试区地方政府从出台支持政策、开展基础建设、打通物流通道、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1-10月份,全区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9.7亿元,较2021年全年增长115%,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零售出口、B2B出口、B2B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也均在我区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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