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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落实新十条 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本报12月10日讯  (记者  马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十条防控措施,12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公告就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要求各地区要做好药品供应储备,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不再查验青城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

  12月10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几家连锁药店,了解到进出药店不需要再扫青城码,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也不再要求信息登记。不少市民通过线上线下咨询、购药。赛罕区市民王先生说:“我患有高血压,今天来买一些降压药和感冒药,现在不需要扫码也不用登记信息,非常方便,我们老年人需要的药品也能及时买到。”

  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便民窗口前,记者看到市民有序排队购药。家住下新营村的陈先生说:“大病小疼都要到大医院就诊很不方便,现在家门口的卫生服务中心看病非常省心,离家近就诊也方便。”

  据该中心副主任王洪桂介绍,从9月28日开始,为了方便患者就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了便民窗口,可以实现24小时门诊购药,近期又开通了3部24小时便民热线,对有治疗需求的居民进行就诊治疗指导。按照相关要求,其增设了发热诊室,可以正常接诊发热患者,有急危重症患者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转诊。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管辖片区进行网格化管理,针对慢性病患者等有就诊需求的居民进行指导,并提供居家诊疗方案,必要时协助转诊,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就医和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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