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光阴的巨轮碾过5个春秋。
恪尽职守,不忘初心,人大监督奏响新时代最强音。
过去5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善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等,开展监督工作227项。探索实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模式,推行“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清单跟踪销号制”,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常委会聚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对国有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开展有力监督,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起底、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我区对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开发区建设五个方面的大起底行动,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力度空前。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五个大起底”行动推进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推动“五个大起底”行动走深走实。
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出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连续4年听取相关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彻底摸清了我区国有资产“家底”。加强政府预算决算、新增专项债券使用审查监督,看紧政府的“钱袋子”。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经济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千忙万忙,不抓招商引资就是瞎忙;千招万招,不抓产业项目就是没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专题询问等“全链条”监督模式打出人大监督“组合拳”,助推重大产业项目在我区真正落地。
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此为切入点和发力点,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草原是内蒙古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也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跟踪问效,有力促进了内蒙古草原休养生息、永续发展。
阳光灿烂,湖面如镜。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仿佛是镶嵌在内蒙古大地上的三颗明珠。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列为2022年的重点监督项目,环境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了生态保护提质增效,全区上下合力守好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开展大气、水、土壤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将责任落实到位,让子孙后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守护祖国北疆绿水青山,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心愿。
“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举常委会之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在肯定成绩、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七个“走在前、作表率”建议——
“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作表率……”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常委会提供了“人大方案”,得到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并被吸收到有关文件中。
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贴近民生,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抗疫情、战贫困、稳就业,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重大民生问题连续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基层治理等情况报告,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夯石筑基,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精准脱贫进入攻坚拔寨关键期之际,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赴31个贫困旗县,针对6个贫困嘎查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调研,先后走访66个苏木乡镇、99个嘎查、1726户农牧民,在17份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张包含5个方面25个问题的清单。
这只是第一步。为真正解决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问题清单销号制”,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连续监督,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旗县级农口资金整合难度大”“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找准问题,让被监督者“认账”;跟进监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目前,“问题清单销号制”已经向全链条、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成为人大工作的“内蒙古名片”。
新征程,新使命,新作为,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勇担使命、踔厉奋发、笃志前行,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