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年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选举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表彰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