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林少春就有关文件稿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成员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处处事事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
会议强调,要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人大所能,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要紧紧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自治区的重大工作,通过有力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步树立起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特别是要更加注重通过立法的方式从长远和根本上来保障和推动重点工作,避免“翻烧饼”,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