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分配下达财政支农资金7.4亿元,资金分解下达率达到94.87%,重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耕地保护等方面,聚焦粮食生产主线,支持做好农资购置,及早按下田间耕作“启动键”。
同时,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将春耕备耕工作摆在优先保障位置。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旗县区资金需求情况,做好资金监控,全力统筹调度资金,提高库款保障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及时调拨库款近亿元。同时,督促旗县区合理安排库款,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支付计划。
此外,呼和浩特市对关系到农牧民切身利益的重点资金持续进行跟踪、监控、调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对农畜产品供给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救灾等重点资金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与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政策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