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争取天黑前赶到案件现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日行830公里,将一场听证会开到了草原腹地牧民家里。这是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跨区域办案的日常写照。
作为主司公益诉讼的检察院,5年来,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坚持将公益诉讼作为核心业务,创新能动履职,不断强化统筹领导、机制建设、案件办理、科技保障和改革探索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自2018年以来,内蒙古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9件,立案2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4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0份,提起公益诉讼4件,为维护铁路安全稳定、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守护“车轮上的安全”
“要加强对铁路沿线牧民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在辖区内铁路沿线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2021年9月16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跨区域在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向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
2021年1月至5月,在西乌珠穆沁旗辖区内铁路沿线发生35起牲畜进入铁路线路、造成火车紧急停车事件。同年8月25日至9月12日,不到一个月时间,连续发生4起牲畜逼停火车事件。
经检察官调查得知,涉案地段的牲畜主要是西乌珠穆沁旗牧民饲养的,旗政府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的行为负有行政监管职责。2021年8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对该旗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正式立案。在铁路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辖区内牲畜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逼停列车危及铁路交通安全问题明显减少。
多年来,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聚焦我区呼张、赤喀、通新高铁等重点线路,紧盯违法烧荒、倾倒垃圾、违法建设等安全隐患,相继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铁路安全”“整治轻硬质漂浮物威胁铁路交通安全”专项活动,加大危害铁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5年来,共查办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3份,提起诉讼3件,累计督促整治消除威胁铁路安全隐患519余处,恢复铁路安全保护区143.74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367.756万元,切实履行公益检察职能,守护“车轮上的安全”。
加强协作提升办案质效
公益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的实现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创新机制,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2021年12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签署《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铁路交通安全的意见》,确立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活动等六项机制,探索建立“护路+公益诉讼”工作模式;2022年6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内蒙古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发布《公益诉讼协作发展框架协议》,将1000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纳入公益诉讼观察员行列,通过志愿服务与公益诉讼检察深度协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为探索跨区域协作保护提供了路径样本;2022年12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
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推动形成体系化、专业化的公益诉讼监督循环治理格局,也为社会治理凝聚合力,实现以案件办理促进社会化治理。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固阳县无主矿山被私挖盗采案,以诉前检察建议促市域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经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整改,开展补植复绿,对危岩加装防护网,设置警示标识,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固阳县村民自采自用砂石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大数据赋能检察公益诉讼,是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职的探索实践。2022年5月,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法眼”投入使用,为内蒙古检察机关提供了智慧检务保障。此外,通过积极推动大数据平台与自治区政务云中心、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5家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线索获取难、司法鉴定难、修复监督难等痛点堵点问题。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宋伟燕表示,内蒙古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将紧盯铁路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工作,通过建立跨区划办案模式、运用大数据助力法律监督等形式,提升办案质效,为守护铁路安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