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天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87,764.37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地区。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序号1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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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实物资产,实物资产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丽苑住宅区9号楼,共两层,证载面积为357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至2044年8月9日,房屋为混合结构,外墙刷涂料,塑钢窗户;室内地面铺地砖,不锈钢扶手、护栏,室内水、电、暖、卫等设施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良好,现部分分割租赁中。实物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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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实物资产,实物资产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东大街12号佳美建材家居生活广场101号一楼南区的9437.698平方米商业房产。该资产经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后,尚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实物资产,实物资产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路东方维也纳东润豪景二期T楼二层、三层,共包含4套房产,房屋用途为商业。二层201面积为2001.49平方米、三层304面积为2104.73平方米、三层306面积为191.18平方米、三层308面积为2035.10平方米,均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5.内蒙古萌业粮油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债权及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的抵债实物资产,截至2023年4月30日,债权总额为6,969.33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实物资产已经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6.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实物资产,抵债实物资产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维信(内蒙古)羊绒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抵债实物资产共包括两项,一是11548平方米房产及对应5741.50平方米工业用地,房产使用类型包括车间、车库和油库,车间为2层,一层作为车间用途使用,二层地面铺地砖,墙面刮腻子,室内玻璃隔断;车库、油库室内均无装修;二是123项羊绒纺织机器设备。该资产已取得以物抵债裁定,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7.包头市华银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3年4月30日,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为67,279.54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资产包中债务人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资产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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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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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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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