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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公平正义 践行为民初心

  □本报记者  李晗  通讯员  韩晓燕

  “这个婚今天我离定了,谁劝也不好使!”

  “离就离!”

  一大早,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传出阵阵争吵声,一对夫妻由于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来到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

  “离婚不是儿戏,何况你们还有两个孩子,要为孩子多考虑考虑。”

  待夫妻双方发表意见后,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仪花开始进行调解。她苦口婆心,通过“情与法”相结合的方式,平衡双方利益,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短短半个小时,夫妻二人重归于好,撤回起诉,案件圆满化解。

  “是党员就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作为一名有着20多年党龄的法官,在陈仪花看来,要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她以女法官特有的温柔和韧性,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展现着一名新时代女法官的巾帼风采。

  “案件判决,并不代表问题真正解决了。只要有一分调解的可能,我就一定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陈仪花多年来一直奉行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推广实行“1234”解纷工作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今年年初以来,陈仪花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达272件,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在办理一起讨薪案时,陈仪花为了让11名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先后十余次主动上门,找用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调解。其间,她吃过闭门羹,也受到过恐吓和指责,但这些都没有使陈仪花退缩,她不抛弃、不放弃,用入心、入耳、有分量、能服人的话语,成功说服了用人单位,最终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能感受到陈法官是真的在为我们着想,我们特别信任她。”一名信访群众在问题得到解决后,拉着陈仪花的手感激地说道。

  除法官工作外,陈仪花还兼做信访工作,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

  有理的解决问题,没理的讲明道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陈仪花始终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信访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感情和责任去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在陈仪花同事的眼中,“奔波”似乎成了她的代名词。

  由于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需要跨区域管辖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两地行政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陈仪花经常不辞辛苦地“三地奔波”,带领全庭人员到科尔沁区、霍林郭勒两地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陈仪花深知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她表示,将继续践行为民初心,下一步要带领全庭干警,通过诉讼指南、风险告知等新的服务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变被动型服务为能动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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