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政协与自治区高院共同协商,近日,双方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全区各级法院和政协组织,积极搭建政协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意见提出,全区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界别众多、联系面广、代表性强、人才荟萃的优势,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参与法院民商事调解工作,促进民商事纠纷有效化解。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强化纠纷分流、诉非衔接、调裁对接、指导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扎实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据悉,通过机制建设,将引导各级政协委员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激发协商力量与法治力量相结合的能动优势,推动更多社会治理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