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在促进民族团结上具有光荣传统,长期以来拥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回首过往,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书写了“最好牧场为航天”“三千孤儿入内蒙”“克服困难捐粮畜”等民族团结的历史佳话,创造了新中国民族工作史上众多“第一”和宝贵经验。
再看今朝,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扛重任、担重责,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生动实践中展风采、作贡献,让“模范自治区”这块金字招牌在新时代更加熠熠生辉。
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夏日,走进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只见“逐梦乡村·我们的舞台”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农牧民文艺汇演活动正在精彩上演,100余名文艺爱好者在舞台上共同演绎守望相助、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和谐乐章。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兴安盟创新开展“逐梦乡村·我们的舞台”农牧民文艺活动,700余场活动在满足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让参与其中的近8万名群众增强了文化认同、坚定了文化自信,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亲如一家、携手同行。
置身兴安盟,回首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在这里成立。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上,内蒙古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既有惊涛拍岸的声势,也有润物无声的细腻。
——出台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等教学基本要求中,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教育教学各方面;创新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遵循各学段学生的群体特点和认知规律,合理设计育人内容和形式。
——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培树2个国家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命名8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
——全区各地常态化全员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
——打造了影片《片警宝音》《守望相思树》、舞剧《骑兵》《草原英雄小姐妹》等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等。
从理论研究到宣传教育,内蒙古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
从典型培树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内蒙古坚持教育引领、典型带动、文化浸润,着力培塑壮美和美善美、可信可亲可爱的内蒙古形象,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形成了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强大精神纽带。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前不久,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三顺店社区举办“浓情端午粽飘香”活动,各族群众欢聚一堂,一起包粽子、唠家常,共度端午节。居民王大爷高兴地说:“我们社区就是一个大家庭,各族居民都是一家人!”
在多民族聚居的内蒙古,民族团结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深融入各民族的血脉。在这里,各民族文化相互碰撞、交融,为民族团结之花竞相绽放培植了坚实根基。
为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近年来,内蒙古深化居住证放管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改革,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交流,助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
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不断完善更加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条件——
在各盟市选树社区、企业、职业院校等示范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今年以来,打造兴安盟“相约草原·红色兴安”、阿拉善盟“相约草原·向善而行”等10条精品旅游路线,策划推出376项文化旅游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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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京蒙协作,组织农牧民转移劳动力就业5.76万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与宁夏、甘肃、新疆等省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推动各族群众就业创业。
亲越走越亲,情越聚越浓。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到相互依赖,各族群众在生活、经济和文化上交往交流交融,谁也离不开谁。
此外,各级各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等,打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知识链”“区块链”,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学习链”“宣传链”。
截至目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盟等5个盟市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市),73个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1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34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成为各族群众的榜样。
加快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内蒙古始终牢固树立“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想,坚持不懈抓发展,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赤峰市松山区小庙子村是座网红村,也是典型的多民族村落,这里的村民很忙碌。
忙着参与中药材种植加工、山杏嫁接大扁杏项目,忙着栽植果树,忙着在村庄内“见缝插针”植绿补绿……忙着忙着,荒山变成经济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双丰收”。
村“两委”班子当好民族团结带头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谋家乡发展。
“各族群众一条心,门前黄土变成金”,这是流传在内蒙古的一条民间俗语。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族团结打下扎实基础,而各族群众团结一心则进一步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大力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通过制定一系列实施方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实施固边守边工程等,积极探索边境治理新模式。
中央、自治区本级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4亿余元,在政策上倾斜、产业上扶持、项目上支持。推动民营企业进边疆,带动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农牧民就业增收;提高便民补助标准;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个个民生项目温暖着各族群众心田,群众求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被激发。
全区上下同心同力、团结奋进,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去年,内蒙古生产总值达到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万元,比5年前提高了1万元。
维护民族团结离不开法治护航。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内蒙古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之网”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今天的内蒙古,民族团结犹如草原的阳光、绿洲的甘泉、山间的清风,让各族兄弟姐妹沐浴在幸福之中。2400多万各族儿女将不断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守望相助、感恩奋进,用实际行动把“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地绽放内蒙古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