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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与蒙古国 妇女联盟签署妇女儿童 发展合作备忘录

  本报9月10日讯  (记者  霍晓庆  阿妮尔)9月6日,作为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妇联与蒙古国妇女联盟共同签署《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蒙古国妇女联盟妇女儿童发展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增进两地妇女交往交流交融,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和蒙古国妇女联盟将共同围绕“五个十”开展为期两年的合作,每年双方各选派10户家庭进行互访学习,促进中蒙双方家庭交往交流;每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组织10名中蒙医专家赴蒙古国开展义诊;为蒙古国培训10名眼科医生,防控儿童近视眼和老年人白内障;每年为蒙古国培训10名医护人员,提升“两癌”筛查服务能力,保障妇女健康;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发挥在妇女手工艺方面的优势,为蒙古国培训10名妇女盘扣技能手工艺人,辐射带动更多的蒙古国妇女加入手工文创领域,同时蒙古国将为内蒙古“北疆布丝瑰”妇女产业联盟产品开拓在蒙古国线上线下销售市场。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妇联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向北开放大局,与蒙古国妇女联盟开展了妇女手工领域、妇女教育、创业就业、妇女健康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增进中蒙两国人民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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