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评价制度建立的意义是什么?主要包含哪些内容?近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安利民。
据介绍,高考综合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其中,综合素质评价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通过设定评价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章程中具体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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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形成办学特色;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安利民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区各高中学校正在主动适应新高考变化,积极探索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制定了《2023—2025年学校发展三年规划》,其中,明确了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六个百分百”:100%学生志愿服务50小时、100%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100%学生掌握两项艺术特长、100%学生参与完成科研小课题、100%学生通过汉字听写等级测试、100%学生完成学校必读书目。学校还不断与高校对接,加强学术课程建设,并与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艺术剧院、伊利、蒙草、新华发行集团等11家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在校本课程开发、研学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德育活动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
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则通过优化丰富社团活动等,落实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针对学生的评价更科学、更全面。目前,该校共成立26个社团,涵盖文体、科技、益智、公益、学科拓展等类别,多样化的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学校育人理念、管理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学科建设创新力以及教师课堂教学变革力等的考验。我们将继续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校长王维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