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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月1日起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本报12月31日讯  (记者  梅刚)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4年1月1日起,我区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新版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此次共有126个新药品纳入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新增药品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此外,我区还将117个蒙药品种、531个中药饮片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进一步扩大患者用药保障范围。同时,为方便群众用药报销,我区进一步完善“双通道”等保障机制。经专家论证将酒石酸艾格司他胶囊、阿伐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西罗莫司凝胶、丁苯那嗪片等29个国家谈判及竞价药品增补入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并将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医疗机构和药店两种途径保障谈判药品供应,由门诊统筹、门诊特慢病、门诊特殊用药等渠道予以报销。对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目录中已调入常规乙类管理的谈判药品仍执行前期“双通道”及门诊特殊用药管理政策,保障患者用药延续性和待遇稳定性。

  据了解,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的管理力度,建立备案采购等绿色通道,畅通谈判药品进院渠道,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提升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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