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内蒙古日报》第4版刊登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我公司拟处置对达拉特旗中恒煤炭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主页(网址:https://www.chamc.com.cn)同步发布上述资产处置信息。现对原公告中保证措施进行更正,将原“保证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博大工贸有限公司、燕飞、张琦、孟和、白玉红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更正为“保证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博大工贸有限公司、燕飞、张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更正
特别声明:我公司即将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相关权利义务与更名前保持不变。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