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从支持内蒙古开放大通道建设、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4个方面形成了18项具体措施。在支持内蒙古开放大通道建设方面,重点支持口岸创新通关模式,提升口岸开放水平,加强口岸与腹地联动发展,提升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在支持内蒙古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方面,强化中欧班列服务保障,提升中欧班列便利化水平,强化中蒙俄海关国际合作。在支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支持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推动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发展提档升级,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为支持内蒙古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措施》提出,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扩大特色农食产品出口,支持优质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口,优化粮食进境检疫监管,提高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将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
下一步,呼和浩特海关和满洲里海关将加强政策解读,持续跟进落实,细化完善具体措施,在惠企利民政策实施上再发力,在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上再提升,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内蒙古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