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提出了发展一批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手工业、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以及探索一批庭院经济发展路径6个发展重点。并明确了充分引导农牧户利用家庭院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发展乡村庭院经济,拓展农牧民增收来源,到2027年重点打造100个苏木乡镇、1000个嘎查村、10000个经营户,力争带动5万户左右,实现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的任务目标。
同时,《行动方案》强化政策支持,鼓励盟市、旗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京蒙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中央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现有资金,结合扶持嘎查村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庭院经济发展。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发展成效好的地区,自治区涉农涉牧政策资金优先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召开全区现场会观摩学习。对承办全区现场会的旗县,自治区给予1000万元奖补,旗县对具体承办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奖补,用于支持庭院经济提质扩面、发展乡村产业。对带动庭院经济经营户发展成效好的经营主体,优先评定为自治区级合作社示范社和龙头企业。支持庭院经济经营户优先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以工代赈”和后期管护工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