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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诚信建设工程初现成效

  本报4月8日讯  (记者  郝佳丽  实习记者  高辉  薛晓芳)4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诚信内蒙古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区诚信建设工程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政协协商、各部门齐抓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取得初步成效。

  在政务诚信方面,我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加大对“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68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目前已发布统一实施规范3595项。加快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编制政务数据目录超过6.3万条。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已与自治区124个业务系统对接,共汇聚证照类型687类、7236万余条数据,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20.92亿次。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经营主体、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约3.7亿条。

  在商务诚信方面,我区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各监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内外贸经营主体作出公开承诺。推出“个体蒙信贷”,以信用评价为基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覆盖全区80%的个体工商户近160万户,优质个体工商户最低利率降幅近20%。用好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方案,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失信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

  在社会诚信方面,我区出版发行《诚信内蒙古建设》4册系列读物,开展党政机关诚信建设培训宣传工作,并将各类诚信人物纳入“理论学习轻骑兵”宣讲队伍,组织宣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诚信建设纳入主体班次,推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守信用。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对1.8057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实行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惩戒措施。在北疆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中加大诚信类典型选树力度。

  在司法公信方面,我区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法院系统公开裁判文书5.7万余篇,■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1%,公开被执行人318.9万人,公开终本案件73.1万件,公开司法拍卖18.3万件;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1.3万余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违法犯罪,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78人次,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乘坐飞机火车惩戒22.57万人次。自治区公安厅推进“昆仑2024”专项行动,挂牌督办13件案件,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自治区司法厅公示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建立全区14360名律师和908家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

  据悉,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快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制度机制;指导自治区各部门和盟市全面梳理政务失信行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诚信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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