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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至6月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强化耕地保护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情况;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推动种业振兴,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情况;保护农业资源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情况;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意见和建议;对修改完善农业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加强涉农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4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戴 欣

  联系电话:0471-6600651(兼传真)

  电子邮箱:rd2014nmw@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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