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综合运用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并通过“信用内蒙古”平台将失信名单嵌入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系统进行联合惩戒。今年以来,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高消费39732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惩戒25.82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73人次,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拒执罪立案审查223件。
同时,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规范信用修复的范围、途径、流程等,准确区分和把握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符合失信屏蔽或解除限制消费措施情形的,及时进行屏蔽或解除。今年以来,屏蔽失信被执行人8585人次,撤销失信被执行人152人次,解除限制消费2213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