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企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和合规专员、合规管理员的设置规定,开展“新公司法解读”法治培训和“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专题培训,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指引》《国有企业典型法律纠纷案例汇编》文件,从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涉案企业合规等多个方面指导市属国企加强合规管理与建设。
强化国企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见》,指导市属国企严抓合同立项,规范合同谈判,重视合同起草,加强合同审核,强化合同履行,加强档案管理,实现对合同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推动国企依法合规开展招投标——开展市属国企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落实阳光交易、阳光采购有关要求;整治招投标领域明招暗定、抬高门槛、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插手招投标和企业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指定交易及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乱象,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输送、内外勾连、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国企违规违法行为。
严防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督促市属国企对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欠款原因、还款进度等基本情况;要求市属国企通过增收创利、催收应收款项、盘活资产等方式,实现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对有争议的欠款,要求市属国企积极沟通债权企业提出解决方案,全力推进有分歧欠款依法合规解决。
营造国企合规经营氛围——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诚信建设的通知》,涵养企业法治文化,增强国企守法合规、诚信经商意识;结合信用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建设集中宣传学习,营造国企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诚信国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