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地处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错地带。大禹建立政权后,把国家分为九州,今天的鄂尔多斯当时为雍州所辖,它的西南部是渠搜国。成汤灭夏后,夏君主桀的儿子獯鬻(xūn yù)带着眷属逃到渠搜国后统治了这里。商朝建立后,鄂尔多斯西南部被划为鬼方。商朝灭亡之后猃狁(xiǎn yǔn)部族强大起来,威胁着西周的安全。周宣王于公元前827年和822年,分别派大将南仲、尹吉甫两次进攻猃狁,并命令南仲在萨拉乌素河、榆溪河沿线要地筑城设防,历史上称为朔方城。今天的鄂尔多斯东部准格尔旗一带,在公元前5世纪末是魏国行政辖区,称上郡。
公元前328年,魏被秦战败,魏把上郡割让于秦。战国后期,鄂尔多斯东部地区一直为秦国所有。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今天的鄂尔多斯一带当时设立了郡、县,准格尔旗属云中郡、上郡,此时的鄂尔多斯地区有两个历史称谓——新秦中、河南地。
西汉时期,为了管理匈奴人,朝廷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立了5个属国:上郡(在今乌审旗一带)、西河郡(在今准格尔旗东部及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一带)、五原郡(今达拉特旗北部地区)、朔方郡(今杭锦旗一带)、云中郡(今准格尔旗北部地区)。
公元35年(建武十一年)和公元44年(建武二十年),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先后撤销朔方郡、五原郡,今天的鄂尔多斯地区当时被归于并州(今山西省太原市)。公元50年,鄂尔多斯地区又被东汉分隶于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西河郡、上郡。准格尔旗的北部一带属五原郡,东北部地区属云中郡,西南部一带属西河郡。
历史的车轮不停息,一路滚滚驶入明朝。鄂尔多斯部落从蒙古高原进驻鄂尔多斯地区。1649年,鄂尔多斯部落六旗会盟于达拉特旗的大庙王爱召,清政府在此设伊克昭盟。“伊克昭”为蒙古语,意为“大庙”。1949年5月,成立伊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改称绥远省伊盟人民自治政府。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娜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