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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三部门出台方案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质

  本报6月18日讯  (记者  刘志贤)日前,自治区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区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质,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要开展学校科学教学提质行动,建设科学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科学课程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相关学科课程;深化科学教学改革,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强化年级学段有机衔接,加强大中小学科学教育一体化项目研究;支持学科教室、功能教室、科学工作室、综合实验室等科学类教学场所建设,全面强化实验教学,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改进和强化中小学实验教学;将科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最基本的、必备的项目,统筹利用社会优质科学教育资源,为学校科学教育提供有益补充;建强一批培养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的师范类专业,在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中专门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加强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逐步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

  要开展社会资源实践育人行动,统筹优质社会资源,动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工农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推动各地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教育基地;支持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向中小学生适当开放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等;拓展企业体验活动,引导我区稀土、能源、电力、乳业、畜牧、生物制药、生态环境治理等高科技工农企业开展“自信自立技术产品体验”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不断丰富科学教育资源,建立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学课、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库,开展自治区“千名专家进千校”专项行动等;建立评价监测机制,制定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启动应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价平台,将科学教育纳入质量评价细则。

  要开展科学教育改革创新行动,加强国家级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建设,遴选和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科学教育、人工智能等实验区、实验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多样的科学教育体系;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有效模式,明确“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自治区本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等项目在选拔、培育、使用上的各自侧重点,细化支持措施,建好自治区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推进中考内容改革,增强试题的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科学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合理确定中考命题难度,严格依照义务课程标准命题;规范开展自治区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技竞赛活动,禁止举办未在自治区教育厅报备的中小学生科技竞赛项目,支持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意识的竞赛活动;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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