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7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60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黄志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作厚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许宝全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白永平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世德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萨仁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黄志强作的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能源局局长于海宇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赵世德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田一军作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云冰作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发改委主任龚明珠作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盈作的关于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国民教育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欣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部分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及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盟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区监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