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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14个集体17名个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本报9月27日讯  (记者  李存霞)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我区14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讲师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绿化委员会、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桑宝拉格苏木巴彦乌拉嘎查党支部等14个集体,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守边员尼玛、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乡土人才孵化中心主任齐晓景、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教授何生海等17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区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一大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截至目前,我区已有229个集体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51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125个集体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842名个人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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