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落实司法部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明确“清单之外无证明”。如在本公证处办理过公证业务的群众,再一次办理与之前业务相关公证的,无需再次出具证明材料等,切实减轻群众举证负担。
执行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在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提供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同时将服务点逐步向其他与公证业务关联性强、有办证需求的行业单位延伸,方便企业群众“家门口”办理公证。
努力实现让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无缝对接旗政务服务大厅的不动产、税务、工商等多项业务的办理;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创新公证服务理念,引导企业熟悉公证制度、选择公证服务,降低运行风险和维权成本,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郭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