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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标准

  本报7月3日讯  (记者  赵曦)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获悉,为稳步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提升兜底保障效能,自今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上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截至6月30日,该市已经通过分类保障机制,惠及困境儿童900余名。

  据悉, 呼和浩特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保障标准由220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2310元每月每人;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标准由190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1996元每月每人;因病因残致困、困境家庭和单亲困境家庭儿童基本保障标准由95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998元每月每人,持续提升困境儿童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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