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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和暴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本报7月18日讯  (记者  帅政)7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8日至21日,全区自西向东将出现一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阿拉善盟东南部及以东大部地区,局地可能出现暴雨或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会引发次生灾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要求,各级指挥部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防止责任悬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行业水旱灾害重大风险,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靠前指挥。

  此外,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水汛情发展趋势,滚动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同时盯紧重要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督促防汛隐患整改落实;加大对水利、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巡查防守,重点关注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旅游景区、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加强中小河流洪水、过水路面、城市排涝设施和各类行洪通道的巡查防守,做好水库、闸坝、淤地坝等工程的调度管理,及时处置突发险情。还要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坚持“四个一律”要求,牢牢把握“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五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关、停、撤、转”和抢险救援措施,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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