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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本报7月22日讯  (记者  石向军)记者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7月22日12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据自治区气象部门预测,7月23日起,我区大部地区将再次迎来明显降水天气。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按照要求,自治区启动防汛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于每日8时向自治区防指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如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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